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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 日期:2019-03-20 15:0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省委部署,2018年8月6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绍兴滨海新城党工委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新城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绍兴滨海新城党工委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紧抓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视情况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会议,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迅即成立由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到点到位。二是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在与省委巡视组、省委巡视办沟通汇报的基础上,制定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五方面11类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91项整改任务,并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促落实。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党工委主体责任、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工委始终贯穿从严要求,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反馈会以来,先后召开党工委会议9次、专题会议15次,确保整个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六个见”的要求,坚持即知即改和建章立制结合,全面推进28个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巡视反馈后,对巡视组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已办结2件。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警告3人);组织处理2人(调离岗位2人);诫勉3人,作出书面检查9人,教育提醒9人;制定、修订规章制度3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4.576万元。

一、关于“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虽有好转但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工委自身建设。制定出台《中共绍兴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按照打造特别讲政治、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特别有正气的领导集体要求,健全完善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多责”责任体系,切实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班子成员的示范表率作用。2018年12月26日,党工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

(二)强化开发建设主业。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浙江“四大”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建设杭州湾绍兴滨海新区和推进绍兴大城市“一区两廊”建设目标,完成《绍兴滨海新区空间总体规划纲要》(中期成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绍兴滨海新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全力实施新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2018年“四个年”活动,2018年实现GDP同比增长8.5%,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3%,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33.5%,增速均居全市第一;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83.3%,居全市第一,4个超50亿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招商引资突破200亿元。2019年1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和研究滨海新城的发展问题。

(三)强化镇村环境治理。推进沥海镇环境整治提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基本无违建区”创建通过省级验收,第二轮7个村“五星、3A”创建全面启动,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提前完成年度市定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清理违法工业建设项目等专项行动,工矿商贸领域全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完成清洁生产省级验收7家。召开沥海镇村干部、企业家座谈会,制定了《沥海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每年安排5000万左右专项资金,使沥海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

(四)强化干部教育引导。制定《关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三型机关”“五型干部”建设目标,对加强干部职工培养锻炼、推进选拔交流、从严管理监督、加强关心关爱等方面提出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机关下属5个支部书记全部调整由局(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强化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机关干部职工体检、疗休养等关心关爱措施。

二、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一定程度存在重眼前、轻长远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政府负债管理。迅速对新城所有债务开展专项摸底排查,专门成立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五年化债计划。研究制定了平台转型方案,并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实行政府性项目建设资源封闭运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保障政府性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债务管理。按照“急需、必需、节约、集约”的原则,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控制一般性项目,加大产业及产业配套项目,研究制定2019年项目投资计划,控制债务风险。

(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对2012年至2018年期间65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其中因推进实施困难拟终止的8个项目,建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规范处置。下步要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主线,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促进尽快投产见效。同时,针对项目引进中的问题不足,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招商项目会商机制、项目准入机制、项目政策配套机制、项目履约监督机制、项目政策兑现机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从今年起,每年选取5-6只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进行立项监督。

(三)规范政府性项目决策。制定《滨海新城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将城市综合体项目列入招商推介目录,明确由招商局负责,近期已赴成都、杭州、上海等地开展洽谈对接。

三、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实施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每年结合课题调研,召开一次务虚读书会。

(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建立委领导重点课题调研、局办创新工作评比表彰、干部职工“我为滨海献一计”三项制度。

(三)建立基层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坚持支部日常学习制度。利用周边党校和浙江邮电职业学院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政策理论培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的专题学习贯彻。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抓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滨海新城党工委和沥海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并专门出台了对各局(办)、沥海镇意识形态专项考核办法。党工委会议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9月7日、12月23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强农村基层思想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文明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开展滨海新城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系列创建活动,2018年,2个村通过省级文明村复评,2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村,6个村创建委级文明村,评选文明家庭43户、最美庭院37家。二是完成对南桥村革命烈士墓修葺,在墓碑四周设置安全围栏,将垃圾箱进行移位,落实人员加强日常保洁;设立委规划展示馆、沥海镇中学、戚继光抗倭纪念馆等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8年累计开展红色电影放映周、“反迷信、反愚昧、反邪教”系列教育等主题活动累计318余场。二是研究制定《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沥海镇党群服务中心和农村文化礼堂,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在原有3个村达标基础上,2018年完成9个村的改造提升,2019年拟新建7个,2020年拟新建3个;农村文化礼堂在已有5个基础上,今年又有3个在春节前可投用,2019年计划建成7个,2020年实现全覆盖。

五、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委、镇、村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体系。对2018年制定的镇、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一村一策一清单”完成情况按季进行专项督查。召开沥海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党建述职成果在沥海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比重由20%提高到30%。继续对行政村实行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村干部奖励报酬。对部分落后村党组织设立专职驻村干部,加强村级工作指导。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村主职干部“三年培养计划”,按每村主职干部1:1储备要求,建立一支由57人组成的村级优秀后备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村主职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项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回头看”,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名,任命村党组织副书记和村委主任助理共3名。对2个软弱薄弱村落实“四个一”帮扶机制,完成整转任务,其中一个村纳入“五星达标”创建。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村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为发展重点,并确保每个村都有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年党员。按1:3的比例建立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库,汇编印发《党员发展标准化手册》,对党员参加政治生活、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立即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失联党员,对沥海镇新联村一名党员党籍管理失范问题责令沥海镇党委向党工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先后两任党委组织委员予以诫勉。

六、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相关政策。一是撤销统一征地办公室,其职能、人员移交农办;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待平台公司转型、建管体制理顺后予以撤销,由建设交通局履行起工程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二是撤销管委会主任助理和局(办)助理岗位。三是已向市编委上报《关于要求增加机关编制的请示》、《关于要求明确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的请示》,原则同意内设机构科室设置。四是逐步消化混岗混编现象,2018年已按要求完成消化20%混岗数量。五是严肃问责处理,由党工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集体深刻检查,责成党工委分管领导向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由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政治处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选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强化干部人事工作规矩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三会”监督、“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制定方案,严格实行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三)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少报漏报的一般干部职工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公司兼职问题全部清理完成。免去社事局副局长兼任的奖教助学基金理事会秘书长职务。制定实施《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证照统一收交集中保管,建立委镇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健全证照保管、出国(境)审批等工作台账。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由党工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集体深刻检查,责成党工委分管领导向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由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政治处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履行出国审批手续不到位”的1名同志予以诫勉,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关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干部职工培养锻炼、推进选拔交流、从严管理监督、加强关心关爱等方面明确工作措施。

(二)健全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督查机制。制定出台《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采取清单制、飞单制、通报制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严肃性。

(三)围绕“冲刺全年红”目标,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滞后工作、领导指示批示件等开展重点督查,2018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自查自纠工作。完成2018年滨海新城重点部门行风评议活动。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四风”问题、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值班纪律等内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11次,通报干部职工24名,对一名在土地征用中徇私舞弊的村干部作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绍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制定完善《滨海新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工作的审批、接待、报销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办公室落实专人,严格把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涉及招商接待工作的招商部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委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滨海新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邀请市政府接待办相关负责人作公务接待专题讲座,强化全委干部的规矩规范意识。将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特别列入年度专项审计计划,监督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规范有序。

(三)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廉政文化、政策法规等宣传,及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防患于未然。运用滨海新城纪检监察网站、短信推送等平台,加强节前廉政提醒,切实做到清廉过节。在委门户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九、关于“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建设、土地资产管理等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招商引资领域监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从今年起,每年选取5-6只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进行立项审计监督。

(二)突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一是立即对历年来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变更事项等开展专项清查,对至2016年1月未完成审批的联系单已全部完成审计、审批程序。二是出台《绍兴滨海新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年度中标单位业务委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交易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制度,堵塞漏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日常监管,选取科创园一期启动区综合楼精装修工程等五个工程进行变更联系单专项审计,误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三)突出土地资产管理领域监管。一是组织开展农业公司土地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共有承包户51户,其中9户有加价转包情况,涉及资金161005元,现已解除9户承包协议,取消今后承包资格,对加价承包款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二是制定《绍兴滨海新城权属土地经营权发包工作方案》,明确农业公司管理土地原则上按“三年一发包”实行公开发包,2019年起发包起始价种植土地现调整到500元/亩,养殖土地调整到600元/亩,三年一调整。三是制定《绍兴滨海新城农业发展公司权属土地管理办法》,对权属土地接收、管理、出让使用等事项进行规范。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公司的管理。把农业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列入党工委或主任办公会议议事日程,每年专题听取农业公司相关土地经营管理情况不少于一次。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权属土地的移交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局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五是严肃问责处理。责成党工委分管领导向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农业公司负责人政纪处分并调离岗位,农业公司出纳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和相关劳动纪律要求,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重视防范廉洁风险。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滨海”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五型”干部队伍打造、作风建设深化、基层清廉细胞培育五大行动。二是加强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观看《榜样3》等主题影片,开展“学条例、强纪律”等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廉政谈话“四必谈”制度。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廉洁风险及防控的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实施《2018年滨海新城各局办、沥海镇廉洁风险防控清单》。

下一步,滨海新城党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和巡视办要求,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新成效促进滨海新城新发展。一是全面提高政治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的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做好部分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巩固放大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为重大契机和强大推力,把问题整改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省“四大”建设和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市委“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记、打造活力城”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湾区特色经济,打造北部产业新城”发展定位和“产业兴区、生态立区、创新强区、环境活区”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新城三年行动计划和“四个年”活动,勇当绍兴接轨大上海的桥头堡、杭州湾大湾区建设和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以实际行动向省委、市委以及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9181257;邮政信箱: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党风和审计监督室;电子邮箱:bhxcxs2018@163.com。


中共绍兴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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