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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 日期: 2020 - 10 - 30 15 : 01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 [2020]57

经依法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11月19 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滨海〔2020〕J2(JB-01-F-4-8-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建设期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滨海〔2020〕J2(JB-01-F-4-8-2)地块

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其他用地红线,南至花宫道,西至海华路,北至思孝道

39207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90176.1-98017.5

2.3-2.5

≤3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3年(含1年动工准备期)

49100

 9820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020年11月7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绍兴滨海新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滨海新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20] 57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8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滨海〔2020〕J2(JB-01-F-4-8-2)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820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起至2020年11月18日下午4:00时内交纳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下午4: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滨海〔2020〕J2(JB-01-F-4-8-2)地块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采取“竞价+竞配建”的方式拍卖出让,设定最高价和最高投报面积,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人才住房建设移交监管等相关事项详见《人才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应全部交清,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该地块需建设一定数量的回购安置房,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整幢回购,用于征收户安置,安置房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安置房回购价为8000元/平方米,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7万元/只。

(五) 回购安置房付款方式为在地块所有房屋主体结构结顶后30天内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45%;在地块所有房屋及场外竣工并综合复核验收通过后30天内,再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30%;在取得回购房不动产权证30天内,再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20%;在回购房全部交付之日起满2年后30天内,向竞得人付清余款。在不动产权证登记前,暂按有资质的测量机构测绘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六)该地块回购安置房建设位置位于地块北侧,集中连片建设,其套型要求为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三种基准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正误差不超过5平方米,不得出现负误差,层高为3米,80平方米套型约84套,120平方米套型约86套;140平方米套型约86套,停车位尺寸不得小于2.5米×5.5米。回购安置房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建设要求、标准等详见地块住宅房屋回购协议。

(七)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地块的竞得人须与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住宅房屋回购协议》,与沥海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涉及配建人才住房的还须与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平台公司签订《人才住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书》。

(八)人才住房须配建在邻近小区主入口,机动车位按每套一个地下标准车位,要求就近连片。人才住房的户型面积标准以80-120平方米为主,按照户型要求以套为单位确定,剩余不足一套的建筑面积按一套计算连同车位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人才住房按栋、单元、层、套为序确定(即以“栋”为单位的独立建筑为主,不足部分由相邻一栋建筑按整个单元、单元内从下,向上按层,从西向东补足,整层不足时按户补足),并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全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方米。

(九)该地块规划方案须与周边未来社区相协调。

(十)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一)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或有竞买意向的,可咨询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殷先生 电话:0575-89181175

宋先生 电话:0575-89181130

地址: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3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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