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三)绍兴市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2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或审计或金融专业;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滨海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3楼306办公室)。
3.报名提交资料:请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一份,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谈)相结合形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如报名人员较少的,可酌情直接采取面试(面谈)形式。面试(面谈)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果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劳务代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89181215。
附件: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