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滨海委〔2016〕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从即日起,受理滨海新区(原滨海新城)区域范围内2020-2021年度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各类补助资金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申请的要求及程序按《滨海新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执行;租用政府类产权性质的屋顶光伏项目,不享受屋顶出租补助政策;补助必须如实申报,不得超期限申报(累计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否则将取消企业的补助资格;
二、项目申报资料按《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资料》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9175531
资料报送地址:滨海新区管委会413办公室
附件:1、2020-2021年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资料
2、2020-2021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3、2020-2021年屋顶出租补助资金申请表
4、供电部门证明材料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