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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554025306E/2024-000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 公开日期: 2024-02-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
滨海新区推出“稳进立抢开局、全力拼开门红”二十条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2-07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一、稳岗留工“抢生产”。

(一)鼓励企业连续生产。鼓励企业科学调整生产计划,合理安排2024年一季度生产计划。对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电费补贴。

(二)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企业招用首次来绍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2024年2月10日-3月9日,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8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强化新春用工保障。举办新春用工保障月系列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对为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职工的服务机构,根据引进的职工人数,给予每人8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招商引资“抢先机”。

(四)精准产业链招商。全力实施招商引资“511”工程,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方向开展精准招商,梳理一本项目台账,完善工作节点,高效有序推进,力争一季度引进100亿元以上项目2个,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

(五)开展乡贤招商。抢抓春节招商“黄金档”,利用乡贤、企业家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一次联谊活动、走访一批乡贤客商、遴选一批招商大使、联系一批在外乡贤等招商、联商、亲商活动,强化信息交流,捕捉投资意向。

(六)拓展外资招商。完善海外招商网络体系,对新引进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特别重大外资项目给予综合政策扶持,对一季度内实到外资在750万美元(含)及以上的,给予3%的奖励。

(七)开展招才引智系列行动。全面启动人才开放特区建设,举办新春“招才引智”系列招聘会,高质量开展国家级人才招引申报。(牵头单位:人才工作局)

三、项目建设“抢进度”。

(八)加快项目建设。

鼓励项目不停工。对于2023年统计在库的重大项目,春节期间保持连续建设的,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支持项目早复工。重大项目在2024年2月17日(正月初八)、2月19日(正月初十)、2月21日(正月十二)之前复工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助力项目早开建。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独立供地重大项目,自土地摘牌之日起90天、60天、30天内开工并于2024年3月底前统计入库的,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激发内生投资潜力。鼓励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开展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按实际设备投资额分档给予10%—16%补助。力争一季度新增亿元以上内生项目10个以上。

(十)全力推进二次开发创业。鼓励企业通过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实施土地二次开发提容改造,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改造后新增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按容积率给予50—200元的分档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四、产业保障“抢要素”。

(十一)全力争取金融支持。开展银企对接会,争取更多特别国债项目进入“笼子”,储备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需求30亿元以上,力争申报更多特别国债。

(十二)全力强化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重大项目用能20万吨标煤以上,有效落实排污指标保障,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通过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跨省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奖励指标等途径,全年筹措用地指标3000亩。加快土地供应建设,全年争取出让工业用地2000亩。

(十三)全力争取计划指标。2024年力争列入省“千项万亿”项目5个以上,省重大产业项目5个以上。对列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类)的项目单位(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给予20—50万元补助。对标识度高、引领性强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倾斜。

五、助推企业“抢市场”。

(十四)强化供需对接。对牵头举办省级、市级“十链百场万企”活动的企业(协会),每场活动分别补助25万元、15万元。对整机集成制造企业当年度向无关联的辖区企业采购配套关键零部件或设备超过500万元的(不含税,以发票时间、金额为准),按照采购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五)积极抢单拓市。对参加市年度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100%补助;企业派人赴境外参展的,给予10000元/次的出境人员费补助(其中赴港、澳参展的给予5000元/次的出境人员费补助)。对承办“抱团”参展活动的单位,给予每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十六)支持企业出海。对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及以下出口企业参加政府联保,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不限出口额),按实际支付保费的8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暖心助企“抢信心”。

(十七)及早落地系列政策。深入推进省、市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地,1月底前完成新区“1+9”政策制定。一季度“1+9”政策集中预兑当年政策资金30%以上。

(十八)开展千名干部“益企行”。聚焦企业诉求表达和问题闭环解决,在核心区范围内开展千名干部“益企行”行动,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提振发展信心,助力稳健开局。

(十九)加强问题协调。坚持重大投资项目问题分层分类常态协调机制,突出省“千项万亿”、省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债等重大项目,统筹推进。

(二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力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健全突发事件和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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