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江滨区2011G2地块 |
一、地块概况 |
1、地块面积: |
总用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80000平方米。 |
2、地块现状: |
本宗出让地块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越中路东侧,纺织路北侧,中心河南侧。地块平整,以现状为准(详见附图)。 |
二、规划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M1/M2。 |
三、主要技术指标 |
1、容积率: |
0.7~1.5 |
2、建筑密度: |
35%-55% |
3、绿地率: |
15%~20% |
4、建筑高度: |
≤32米(有特殊工艺要求除外) |
5、停车指标: |
1)机动车停车位:按0.2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2)配建适量非机动车停车位。 |
6、其他: |
1)工业建筑层数原则上要求在3层或3层以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办公楼层数必须在3~6层或以上。
3)沿纺织路、越中路不得设置附属性工业厂房。
4)当与东侧地块统一开发时,2个地块统一规划,技术指标统筹计算。 |
四、建筑设计要求 |
1、建设用地退让: |
地块建设红线与规划用地线重合(详见附图)。 |
2、建筑退让: |
地块建筑退让东侧用地红线6米及6米以上,退让南侧、西侧和北侧用地红线5米及5米以上。退让现状220KV架空电力线满足相关规定要求(详见附图)。
建筑退让除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水利、消防、环保、电力、交通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
3、建筑间距: |
建筑间距按新区标准执行。 |
4、交通出入口方位: |
地块沿纺织路规划设置主要出入口,沿越中路规划可设置1个出入口(详见附图)。 |
5、城市设计要求: |
沿路不得设置职工生活楼,办公、生活配套用房总占地面积不超过总建筑占地面积的7%,且办公、生活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注重沿纺织路、越中路及沿中心河景观效果,建筑形态简洁,建筑风格体现现代工业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同周边建筑相协调。 |
6、人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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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
1)地块内居住类建筑间距满足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要求。
2)室外场地标高按不低于黄海标高5.0米控制,同时与周边地块相协调。 |
五、公建配套要求 |
1、教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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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卫生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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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体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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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政公用设施: |
1)须配置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
2)市政设施包括配电、供水、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具体建设须满足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
5、物业管理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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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区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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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政要求 |
1、道路衔接: |
地块内部道路与纺织路、越中路实现平顺相接。 |
2、给水衔接: |
由市政管网自行就近接入,地埋敷设。 |
3、污水衔接: |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自行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地埋敷设。工业污水经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后自行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地埋敷设。 |
4、雨水衔接: |
雨污分流,雨水集中收集后自行就近排入河道或市政雨水管网,地埋敷设。 |
5、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衔接: |
由市政管网自行就近接入,地埋敷设。 |
6、其他: |
1)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部分土地允许设置公用市政管线。 |
七、其他要求 |
1、容积率计算规则: |
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执行。 |
2、绿地率计算规则: |
按照相关规范细则及《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执行。 |
3、其他: |
要求由2家及以上具备相应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2个及以上建筑设计方案送审。 |
八、方案送审要求 |
1、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规定。
2、报审资料:
√规划设计说明
√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以1:500实测地形图绘制)
√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
√绿地系统规划图
√表达规划意图的效果图
√市政管线规划图
√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
3、规划设计方案按下列要求办理:
√规划设计方案报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规划局审核
□规划设计方案报沥海镇人民政府联审
√规划设计方案须经专家评审
4、方案送审时须将此条件书的影印件一并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