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编号 |
江滨区2011J2号地块 |
一、地块概况 |
1、地块面积: |
总用地面积为1529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出让用地面积)为13996平方米,带征用地面积为129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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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块现状: |
本宗出让地块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新城大道东侧,海东大道南侧。地块平整,以现状为准 (详见附图) 。 |
二、规划用地性质 |
住商用地R2C2,用途为拆迁安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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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技术指标 |
1、容积率: |
2.50-3.00 |
2、建筑密度: |
20%-30% |
3、绿地率: |
≥25% |
4、建筑高度: |
≤65米 |
5、停车指标: |
1)机动车停车位:商业机动车位按0.6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住宅机动车位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0.5-0.7个配置,1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作配置,地块内配置适量室外停车位。
2)非机动车停车位:按每户配置一个。 |
6、其他: |
沿海东大道和新城大道裙房为商业用房,层次为2层,底层层高控制在4.5米以下,二层层高控制在3.9米以下。商业用房总面积控制在4000平方米以内。允许建设地下室,地下室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以内。
当与西侧相邻地块为同一建设业主时,两地块统一规划,技术指标统筹计算。 |
四、建筑设计要求 |
1、 建设用地退让: |
地块建设用地红线退让北侧用地红线6.7米及以上,退让西侧用地红线5米 (内收处与用地红线重合),东侧和南侧与用地红线重合(详见附图)。 |
2、建筑退让: |
地块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红线9.7米及以上(其中高层应退让14.7米及以上),退让西侧用地红线8米及以上(其中高层应退让11米及以上)(内收处与用地红线重合),退让东侧和南侧用地红线5米及以上(详见附图)。
建筑退让除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水利、消防、环保、电力、交通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
3、建筑间距: |
建筑间距按新区标准执行。 |
4、交通出入口方位: |
地块沿新城大道开设主出入口,沿海东大道开设次要出入口(详见附图)。 |
5、城市设计要求: |
注重沿海东大道和新城大道景观效果,建筑形态简洁,建筑风格为现代;建筑色彩同周边建筑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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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防工程: |
按二类区的标准结建人防工程。 |
7、其他: |
1)地块内建筑的布置满足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要求。
2)室外场地标高按不低于黄海标高6.2米控制,同时与周边地块相协调。
3)物管内厕所要求可对外开放。 |
五、公建配套要求 |
1、教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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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卫生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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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体育设施: |
地块内须同步配套建设居民室外体育健身设施。 |
4、市政公用设施: |
1)须配置包括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
2)市政设施包括配电、供水、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具体建设须满足有关职能部门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 |
5、物业管理用房: |
物业管理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按地面总建筑面积7‰的比例配置,其中3‰作为物业办公用房,4‰作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具体位置和面积须在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6、社区用房: |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比例配置,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给社区,具体位置和面积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六、市政要求 |
1、道路衔接: |
地块内部道路与海东大道和新城大道实现平顺相接。 |
2、给水衔接: |
由市政管网自行就近接入,地埋敷设。 |
3、污水衔接: |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自行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地埋敷设。 |
4、雨水衔接: |
雨污分流,雨水集中收集后自行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地埋敷设。 |
5、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衔接: |
由市政管网自行就近接入,地埋敷设。 |
6、其他: |
地块内现有管线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迁移。 |
七、其他要求 |
1、容积率计算规则: |
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执行。 |
2、绿地率计算规则: |
按照相关规范细则及《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执行。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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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案送审要求 |
1、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技术规范、规定。
2、报审资料:
√规划设计说明
√规划方案总平面图(以1:500实测地形图绘制)
√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
√绿地系统规划图
√表达规划意图的效果图
√市政管线规划图
√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
3、规划设计方案按下列要求办理:
√规划设计方案报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规划局审核
√规划设计方案报沥海镇人民政府联审
√规划设计方案须经专家评审
4、方案送审时须将此条件书的影印件一并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