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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卓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9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各局(办)、沥海镇党委:

  经研究决定:

  潘卓敏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办公室副主任;

  吴  强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陆俊蔚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自力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郑文明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建设局副局长;

  王  强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城财政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挂职时间为3年。

 


 

    中共绍兴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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