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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的若干意见
  • 日期: 2015-07-02 10:55
  • 来源: 滨海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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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解决“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营造面对本职岗位主动尽责、面对群众需求敢于负责、面对发展难题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的重要意义  

  当前,绍兴正处于转型发展和综合改革任务叠加的关键时期,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在这个关键阶段,只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作为、不惧风险,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项目推进上,把责任和使命落实到绍兴发展上,才能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规范干部行为与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营造宽松环境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激发、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在全市上下营造“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突破”的良好氛围,使任务面前勇担当、困难面前勇进取、矛盾面前勇开拓成为绍兴干部的鲜明特征。  

  二、建立健全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五查三问”,建立巡查制度,对“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和转型升级、“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五气合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项目进度开展不定期巡查,对行风效能开展明查暗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通报和问责,确保上令下行、政令畅通。

  2.强化问责追究。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工作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以有效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建设,紧盯“庸政”、“懒政”、“怠政”、“恶政”等突出问题,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相应建立具体化、可操作的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3.严肃倒查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逐级追究制度。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探索推行“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作风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分管范围内顶风违纪集中的,以及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管缺位的,都要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1.鼓励改革创新。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党员干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在破解发展难题中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市)及市直各部门探索新的改革措施。对于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且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利于改革创新、有利于发展大局的,可以大胆探索和实践。对先行先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敢于突破。对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产生良好效果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要大力支持,全力推动。

  2.完善容错机制。要把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把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把因受客观因素影响而造成的工作失误与“不作为”、“乱作为”区别开来。对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活动、先行先试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和失误,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宽容对待,立足教育引导,支持大胆工作。

  3.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或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在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同时,要严肃查处借改革创新之名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好“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

  1.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涉及改革创新的信访举报查无实据或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属实名举报的,要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或结论;属匿名举报的,要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条件成熟的,可公开非涉密匿名信访件调查结果,对不涉及党和国家、商业、案件、个人秘密,且与群众利益相关、关注度高、事实清楚的匿名信访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2.严肃查处诬告行为。对恶意中伤、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非党员和非监察对象,要积极协调通过司法等途径妥善处置。

  3.实行审理助辩制度。审理改革创新中发生的违纪案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为其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影响进行作证和辩护。要从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的角度把握,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合理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4.建立改革风险备案。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有较大突破和探索的工作,要建立完备的资料台账(必须具有风险评估材料),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建档。备案材料可作为免责的重要参考。

  (四)建立健全预警教育机制

  1.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案例剖析、廉政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在改革创新干事业中遇到的政策和法纪方面的困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防止因不懂政策和法纪而误闯禁区。  

  2.完善约束监督。深化推进具有绍兴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其他重要事项决策及实施过程中的公示、听证、评价等制度,以提高重大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深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推进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党员干部犯错误。

  3.及时警示提醒。从促进党员干部不犯错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出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完善廉政预警平台,抓住节假日、干部提拔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针对性提醒。注重抓早抓小,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约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把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强对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一线,及时分析研判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不断完善督促干部干净高效干事、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创新的新举措,努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高效从政意识。对在改革创新中涌现出来的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努力突破、成绩显著的党员干部,要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提拔重用,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担负起促进绍兴经济发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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