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城2018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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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绍兴滨海新城概况 (一)部门职责 据《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绍兴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绍市编[2012]39 号,绍兴滨海新城是受绍兴市委、市政府和上虞区委、区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江滨区工作。主要职责有: 1. 负责对江滨区党的建设工作。授权管理辖区内干部。 2. 统一领导和管理江滨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工作。受上虞区委委托管理江滨区内的镇街及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 3. 履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 4. 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区的规划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 5. 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征收工作。 6. 履行辖区内的财政管理职权,统计滨海新城的各项财政 税收数据。 7. 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区的农办、水利、农业、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民宗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人民武装、无偿献血等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税、地税等工作。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滨海新城部门决算包括: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决算和上虞区沥海镇人民政府决算。 纳入绍兴滨海新城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决算、绍兴滨海新城投资服务中心决算、绍兴滨海新城市政♘林绿化管理处决算、绍兴滨海新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绍兴滨海新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决算、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中心决算、绍兴市现代医药公共服务中心、上虞区沥海镇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决算、上虞区沥海镇卫生院决算和上虞区沥海镇人民政府决算。 二、绍兴滨海新城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滨海新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537.9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增加2,716.13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9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222.9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2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占收入合计84.60%;事业收入2,023.86万元,占收入合计11.25%;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45.97万元,占收入合计4.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3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8.62万元,占83.46%;项目支出2,999.4万元,占16.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15,695.71万元,与2017年 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4.06万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64.35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3.25,主要用于 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4.93万元,占29.16%;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7,048.15万元,占46.03%;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6.34万元,占8.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39.62万元,占10.05%;节能环保(类)支出 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 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 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84.22万元,占6.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 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9.51 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教育、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导致当年拨款比年初预算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98.10万元,2018 年支出决算为2,16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公用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14.41万元,2018 年支出决算为1,34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公用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 年年初预算为1,00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7.4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管委会项目经费压缩。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62.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 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232.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 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34.8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7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5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83.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调整,经费压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4.15 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调整,经费压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85.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7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压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3.7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支,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4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48.4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1.1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 支,公积金调增。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0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 支,购房补贴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4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绍兴滨海新城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70.6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厉行节约有效推进。 2.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占48.02%,与2017 年度相比,减少3.1万元,下降57.3%,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占51.9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13万元,下降31.13%,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 算单位人员的赴香港执行经贸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重要公务 接待、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大型执法公务活动、特殊机要文件 传递、统一集体活动、远程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 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 有量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 兄弟单位交流、各类调研交流业务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 收专家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 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调研、学术交流业务; 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督查、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绍兴滨海新城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10个,项目自评覆盖率为100%;自评结果为优秀的170个,占比80.95%;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424.1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9.69%。 其中:50万以上项目73个,自评结果为优秀的58个,占比为79.45%;50万以下项目137个,自评结果为优秀的112个,占比为81.75%。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50万元以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滨海新城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信息化系统项目及义务消防项目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化系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98.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8万元,执行数为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95.46%。主要产出和 效果:一是实现办公现代化,减少办公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降低错误率。二是便于信息共享。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成 本控制不细化。二是未完全实现年初预想的功能,个别小模块 未能启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项目、降低投入成本, 以更美丽的投入提供更优质的产出;二是与相关业务部门对接 启用未启用的小模块。 信息化系统项目的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义务消防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 万元,执行数为18.86万元,完成预算的67.3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项目编排,科学测算项目支出;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的执行率。 义务消防项目的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见附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评价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以下简称滨海公安分局)成立于2011年6月,地处上虞市沥海镇,离绍兴市区较远。当前,滨海新城正处在经济发展加速期、产业集聚攻坚期、初出形象关键期、民生福祉提升期,治安环境进入了新的常态,从面临的形势看,辖区内交通的逐步贯通,外来人员继续大量涌入,滋生犯罪的空间扩大、链条拉长已对新城形成现实危害,公安工作面临新一轮的挑战和考验。为保障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防控风险,彰显信息化实战警务高效能,构筑立体防控,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2018年滨海公安分局继续开展滨海新城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和维护经费预算支出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经费的保障,提高滨海新城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和维护能力,促进公安工作信息化实战效能,构建平安和谐滨海。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绍兴滨海新城财政局安排本项目预算资金714.00万元,其中:滨海新城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714.00 万元。当年度财政到位资金526.44万元,资金到位率73.73%; 滨海公安分局实际支出526.4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见附表)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立项依据及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市级审查工作》(浙公后[2011]63号) 文件精神,和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财政局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结合滨海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工作实际情况,2018年度滨海公安 分局申请滨海新城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714.00 万元,核定预算714.00万元。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申请 程序合理。 (二)项目支出的符合性和相关性 2018年滨海公安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预算714.00万元,实际到位526.44万元,资金到位率73.73%, 到位资金基本满足项目的实施。 该项目实际支出526.44元,主要为租费509.88万元,电费16.5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经审核,各项资金支出均由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财政局审核,资金支出明细符合预算安排依据,与项目具有相关性,使用的合规性及安全性较高。 (三)项目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建立,滨海公安分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资产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并成立了以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为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分局内 部控制工作的领导,加强 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规定,通过对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的抽查核实, 该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到位,支出审批程序严格、手续完备,会 计核算及时、真实、完整,基本能全面反映项目经费实际支出 情况。 2、项目组织及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情况:滨海公安分局在经费项目管理上,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成立了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下发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职责明确,确保经费规范、有效使用。 项目管理情况:滨海公安分局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管理基本有效,主要由中广有线绍兴分公司提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由分局信息化实战中心具体落实实施,维护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维护。2018年度按照合同,基本完成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通过验收合格,并严格对照考核标准,与维护商进行结算。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经济性:项目成本控制合理,项目实际支出526.44元,比预算的714.00万元节约。 2、项目的效率性:本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经费在年度内按计划进度使用,使用效率较好。通过经费的保障,提高了办案效率,2018年基本完成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任务;2018年度滨海辖区内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06起,较去年同比上升16.38%;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起,破案率同比上升3.39%;入室盗窃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比下降17.24%。另外积极运用视频侦查,视频采集共计录入61起案件,已破刑事及治安案件30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社会公共安全工作稳步提升,扩大了滨海公安影响力。 3、项目的效益性:通过经费的保障及有效使用,分局围绕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信息化实战警务效能,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分局沥海派出所荣获十佳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3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5名民警荣获个人嘉奖,26名民警获通报表扬,全力推动滨海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新城开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的实施,信息化实战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滨海公安分局战斗力,维护社会治安长期稳定,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可持续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度滨海公安分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目标设定明确,资金分配合理,财务核算较为规范,项目完成程度符合要求,项目管理基本有效,取得了较好的效益。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经评定该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综合得分为92分,绩效评定为良好。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资金预算编制需加强。2018年度项目预算714.00万元,其 中租费589.00万元,电费125.00万元;实际支出526.44万元, 其中租费509.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57%,电费16.55万元, 预算执行率为13.24%。 五、相关改进措施及工作建议 建议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编制,同时控制成本支出,使实际支出与预算计划更趋合理。 六、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18年滨海新城治安动态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表(见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压缩。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24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支出1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79万元,占政府采 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36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9%。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滨海新城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 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支出。 1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 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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