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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信息来源: 斗门街道 日期: 2020 - 09 - 28 10 : 51 浏览次数: [ ]

一、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申请人员身份证

原件


《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含授权承诺书)

纸质材料


致困原因证明

由经办机构自行查验


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6个工作日(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诺时限:9个工作日(紧急程序24小时到位)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五、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5-88132336

六、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网上申请地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七、例外情况

不是在册的困难对象,需先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

 

 

 

注:

1.办事群众需对电子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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