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2502-330652-04-01-9097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开元东路以南,思诚道以北、延德路以东、马欢路以西。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66764平方米(以规划部门最终出具的红线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地下建筑、室外活动场地、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66764m²(约合100亩),总建筑面积65400m²,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8355m²,地下建筑面积15045m²,架空层面积2000m²,设计规模54班,并预留 8间备用教室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教育培训功能。
2.3招标项目建安费:建安费暂定3370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调整增加或减少)。
2.4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变更、工程量调整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基准价:51.936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25.44万元,标底编制费26.496万元)
2.7咨询服务期:/。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6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10%~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公证费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审标费、交易服务费。监理、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4本次招标所产生的代理费用按6500元计取(评审时间超过5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原基础上增加1000元。),专家费和评标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餐费及专家抽取费)按实结算,上述所有费用由被委托项目招标产生的中标人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企业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16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合同复制件。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代建人)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要求:
4.3.1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近2年及以上的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以上两位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代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自拟)及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省绍兴市元城大厦10楼10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向工作人员提交:(1)获取人有效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企业营业执照;(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6)工作经历证明;(7)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962062764@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电汇、转帐支票(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招标人账户: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户行:绍兴银行沥海支行;账号:001350234400048。注:保证金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 时30分,地点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路与马欢路交叉口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座809室。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科创园A栋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5-8919804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元城大厦10楼1004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13615753800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