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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建设 >> 招标公示
仙居县产业飞地科创服务中心项目(7B-1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发展集团 日期:2025-04-25 16:59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产业飞地科创服务中心项目(7B-1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6-330652-04-01-96894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越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基础设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延德路以西、支四路以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38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13.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79.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34.07平方米,建筑高度58.5米。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均不低于60%。本项目投资估算17556.06万元,工程概算12803.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043.53万元。

招标估算价:监理费约76.42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室基坑围护、土建、幕墙、安装(包括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智能化)、临水临电、施工围挡、电梯、场外景观、物业用房、配电房、道路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项目前期配合报批报建、施工、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

2.4工程类别:/。

2.5 计划工期:53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1.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④‌“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3.2.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2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2.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要求:(1)报名者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业绩证明材料、(4)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5)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215009626@qq.com,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电汇、转账支票(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绍兴滨海新区基础设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 绍兴银行沥海支行 ;账号: 001350234400048。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15家的,应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参加开标并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15家的,全部投标人均进入评审。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05月08日0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绍兴滨海新区沧海路与马欢路交叉口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座809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即交即走,不参与项目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sxbh.sx.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浙江越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基础设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

联系人:左工               

电  话:0575-8919804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迅腾大厦1404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735301423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基础设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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