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数智人才港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赋码2505-330652-04-01-4974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区名士筑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区名士筑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
2.2 建设规模:杭州湾数智人才港项目北至南横江,南至育贤路,西至越王路,东至南横江。占地面积约为93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约 2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数字产业项目孵化中心、数字人力资源中心、人才生活港等。总投资:约33000万元。本项目建安造价:约23000万元(最终根据项目调整增加或减少)。
2.3 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4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41.022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22.23万元,造价咨询费18.792万元)。
2.6 服务期限:/。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由甲方单独委托实施的电力、自来水等相关配套工程均不列入计费基数。监理、标底审核等(如需进场招标)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5.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的收费标准*60%,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40%,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除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以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4 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10000万元(含)以上国有或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项目(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只提供一个业绩。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合同复印件、标底报价书盖章页(需同时盖有编制单位公章、业主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员资格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公共建筑的定义为: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2.0.3定义公共建筑为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若缴纳社保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还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交易文件,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923940112@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竞标单位重复获取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绍兴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5号11幢501室)。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各投标单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
6.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6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名士筑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5号
联系人: 王工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15967536379 电 话: 19164798149
投诉受理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人: 沈焱东
电话: 0575-89181258
招标人(盖章):绍兴滨海新区名士筑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绍兴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