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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奇顺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信息来源: 产业保障局 日期: 2025 - 07 - 07 15 : 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金属桶是包装行业不可或缺的品种,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医药、食品等领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属桶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此,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1000万元,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康庄路,南至中清大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沧海路地块新征土地27.19亩,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项目将购智能裁剪设备、激光缝焊机、西格马冲床、智能加工中心、一体化陶化线、全自动内喷烘干线、容器中段设施、全流程一体控制吹塑机、高精密机器人线切割等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实施奇顺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已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为2501-330652-04-01-44839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空气

居民

279442.79

3335514.49

滨海新城邻里中心

800

二类

W

1390

居民

281353.09

3334647.63

四联村(后倪、俞家、四联村、应家、赵家和邵家等自然村)

1985

二类

S

741

居民

280698.83

3333788.94

光荣村

2146

二类

S

1481

居民

281956.81

3333466.73

城西村(城西村、东风、九庄、牛墩和前倪等自然村)

2585

二类

S

2060

居民

282550.72

3335098.44

沥海村(世茂云图、建屋海德景园、万峰海湾国际)

2100

二类

E

1598

学校

282945.30

3336787.22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8700

二类

NE

2445

居民

282549.65

3334541.73

阮家村(滨海海滨景园)

2343

二类

E

1750

地表水

河流

281010.83

3335345.06

小河

鱼类等

E

44

河流

280905.61

3335790.33

中心河

鱼类等

N

388

河流

274575.13

3336501.18

曹娥江

鱼类等

W

630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磨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产,不排放,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脱脂后的清洗废水、陶化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拖洗水、漆雾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喷漆为封闭式的全自动生产线,喷漆工段单独设间,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封闭室体,室体设置有供排风装置,喷漆工段自带水帘净化装置,同时项目喷涂自动化程度较高,对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外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生产线自带的水帘净化装置除去漆雾,然后再与烘干废气、丝印废气(丝印、烘干)一起经“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喷漆为封闭式的全自动生产线,喷漆工段单独设间,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封闭室体,室体设置有供排风装置,喷漆工段自带水帘净化装置,同时项目喷涂自动化程度较高,对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桶身内涂喷漆房和底盖内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喷涂线内经自带水帘喷淋后,经密闭收集后先经“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内涂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

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的高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

项目破碎机单独设间,破碎时破碎机处于封闭状态,产生的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⑤焊接烟尘

项目产生的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实施后需要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装置,类比同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气味一般能承受,影响范围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50米内,项目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加盖处理,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处理后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综上,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设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的生产设备对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车间距离最近保护目标南面四联村770m,经距离和屏障衰减后其影响值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预计项目噪声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金属角料和屑、磨边粉尘沉渣、破碎粉尘收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塑料、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废渣、废催化剂、含油墨擦布、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金属角料和屑、磨边粉尘沉渣、破碎粉尘收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塑料、残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废渣、废催化剂、含油墨擦布、污泥属于危险固废,经密封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采取上述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迁建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外涂废气(喷漆、烘干)、丝印废气机燃料废气

非甲烷总烃、烟尘、SO2NOX

项目喷漆为封闭式的全自动生产线,喷漆工段单独设间,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封闭室体,室体设置有供排风装置,喷漆工段自带水帘净化装置,同时项目喷涂自动化程度较高,对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外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先经生产线自带的水帘净化装置除去漆雾,然后再与烘干废气、丝印废气(丝印、烘干)一起经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排气筒排放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限值标准要求

内涂废气(喷漆、烘干)及燃料废气

 

非甲烷总烃、烟尘、SO2NOX

 

项目喷漆为封闭式的全自动生产线,喷漆工段单独设间,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封闭室体,室体设置有供排风装置,喷漆工段自带水帘净化装置,同时项目喷涂自动化程度较高,对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桶身内涂喷漆房和底盖内涂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喷涂线内经自带水帘喷淋后,经密闭收集后先经水喷淋+冷凝+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内涂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排放。

封口废气

封口有机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

/

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的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破碎粉尘

颗粒物

项目破碎机单独设间,破碎时破碎机处于封闭状态,产生的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9中规定的限值

恶臭气体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物除臭处理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去除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机净化处理达标后由屋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水污

染物

生产、生活

废水量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厂房屋面和道路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磨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产,不排放,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脱脂后的清洗废水、陶化后的清洗废水、地面拖洗水、漆雾喷淋废水)一起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

CODcr

氨氮

规范化设置

采样口规范化设置;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固体

废物

生产

金属角料和屑

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资源化

磨边粉尘沉渣

破碎粉尘收尘

废包装材料

废塑料、残次品

经破碎机破碎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脱脂液、废陶化液、废渣、废催化剂、含油墨擦布、污泥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

生活

生活垃圾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卫生填埋

噪声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喷涂线(调漆、喷漆和隧道)、丝印机分别单独设间,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单独设间、对所有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

①提升生产装置水平,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②危废仓库、原辅材料仓库地面及污水处理设施应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

③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④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⑤工业固废堆场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土壤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 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 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奇顺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康庄路,南至中清大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沧海路地块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灵伟             联系电话:15700082281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雅芳               联系电话:0575-8520253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77日~2025721日(10个工作日)

(十)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89290309  

(十一)在报送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025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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