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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全称: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简称: 滨海新区管委会
机构职能:

(一) 贯彻执行省市党委、 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 负责滨海新区( 除镜湖核心区, 下同) 范围内规划、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三) 根据授权, 集中行使发改、 经信、 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 建设、 交通运输、 水利、 农业农村、 商务、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 人防等部门涉及开发建设、 招商引资相关的行政审批职权, 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 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发展战略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并组织实施。

(五) 负责对柯桥滨海工业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规划统筹, 实施“统一规划编制、 统一重大建设、 统一生态保护” 等管理体系。

(六) 负责引入国企平台承接运作开发建设、 招商引资等工作。

(七) 按权限负责相关街道的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 负责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九) 完成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南滨路98号
联系方式: 0575-81199509
机构负责人: 严钢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