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斗门街道部分河道清淤、砌砍实施工程
斗门街道办事处
城建(新农)办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2年4月前确定实施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