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等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马山街道办事处拟对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马山镇临时救助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马镇府〔2015〕30号)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联系人:李莲,联系电话18006857093。
备注: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马山镇临时救助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 》(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pdf
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