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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沥海街道 日期: 2024 - 11 - 12 16 : 36 浏览次数: [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D3ZJ202405120012D3ZJ202405180040、D3ZJ202406010038、X3ZJ202406020109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交办信访件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是否重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D3ZJ202405120012

三汇中心河河水水质差,质疑用于接收该河南边居民生活污水管道只是摆设,不发挥实际作用,导致南边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排该河道;沥海街道联谊村的多数农田旁边的水沟或被封堵或被农户侵占导致河沟变小,导致农田排水不畅,多次反应未果。

基本属实

(一)沿线生活污水管道是2019年建设的,为三汇中心河(华平段、新联段、联谊段、民生段)截污纳管工程。经排查,沿线生活污水管道基本正常,但由于管线建成时间较长,日常维护不到位,存在部分管线接口脱开,造成少量生活污水外漏的情况。沥海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汇中心河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根据5月15日出具的报告,民生村、光荣村、联谊村、新联村等点位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Ⅲ类水标准。

(二)联谊村农田14条主要水沟有8条存在杂草秸秆、树枝堆积阻塞、农田排水受影响情况,日常清理不够及时全面。经核查,联谊村村委前期的确收到个别群众反映农田旁水沟阻塞、农田排水受影响情况,村委也进行了疏通,但因为缺少长效疏通机制,农田旁水沟阻塞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一)约谈批评。沥海街道办事处就生活污水管网运维不到位情况对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约谈批评,就未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和未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情况对联谊村开展约谈批评,对第三方运维考核和联谊村人居环境考核予以扣分。

(二)立即整改。一是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三汇中心河沿线污水管线开展全面排查,截至5月14日中午已全面排查和整修相关污水管线(共计8500米),修复接口脱节41处,加固支架20处,更换老旧管道55米。二是5月13日中午起加强人工翻水供水,动态清理地笼、漂浮物等,做好河道保洁工作。三是沥海街道联谊村委于5月13日下午起组织清理水沟,已完成8条问题水沟的清理工作(约870米)。

(三)建章立制。沥海街道办事处编制《三汇中心河水质管控工作方案》,增加日常采样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增加翻水频次,保持合理的水量水位;督促污水管网运维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做好生活污水管网维护检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指导联谊村建立农田排水定期巡查和清理整改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已整改完成


2

D3ZJ202405180040

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桥行政村新桥自然村村民反映,花宫港新桥万家沥河被有毒有害污泥填埋,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村民的农田由于河流被填埋无法耕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村民希望清理污泥,恢复农田水利结构。

部分属实

(一)万家沥河北段河道目前的淤泥留存现象为新桥河河道清淤工程淤泥沉淀导致。2017年南桥村委实施周边河道清淤工程时,将新桥河河道淤泥输送至万家沥河溇底沉淀,致使万家沥河产生北端约120米淤泥沉淀区,较自然溇底逐步抬高0.45—0.74米。花宫港河不存在污泥填埋现象。

为进一步核实淤泥性质,新区产业保障局于5月19日上午委托检测机构对淤泥沉淀区土壤进行采样检测,预计6月上旬出具土壤污染检测结果,后续清理时根据检测结果对淤泥进行规范处置。

(二)万家沥河周边水利设施运行正常,通过花宫港河与万家沥河交叉口的水泵站供水,农田灌溉沟渠基本完好,存在部分沟渠破损现象。万家沥河北端约120米淤泥沉淀,较自然溇底逐步抬高0.45—0.74米,需要清理恢复河道。

万家沥河北端与周围村民房屋最近直线距离约180米,经与周边农户代表(屠焕灿、张荣春、朱伟表等)沟通,反馈对种植和生活基本无影响。

(一)约谈批评。沥海街道办事处已就未规范实施清淤工程及未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对南桥村委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南桥村“五水共治”考核予以扣分。

(二)立即整改。沥海街道办事处已制定方案,恢复万家沥河道功能、降低河底高度至原河底标高。已于6月24日完成清淤, 7月1日已对清淤后的黄海高程进行重新测绘,黄海高程在2.7左右。南桥村委对万家沥河周边农田部分沟渠破损、堵塞立即进行清理修复,已于5月23日前完成。

(三)加强监管。沥海街道办事处、新区社会工作局督促指导南桥村委对花宫港、万家沥河及周边农田区域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河网沟渠畅通,便利农田种植,保证农户正常的生产生活。

已整改完成


3

D3ZJ202406010038

绍兴市越城区畅和路9-1号3楼博轩工厂,从事浴室盆生产。该厂24小时生产,扬尘严重,项目未经环评审批。

基本属实

(一)崔先启小作坊6月2日当天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烘箱、搅拌机、吸尘柜。经询问崔先启及比对3—5月电费(分别为10710.9元、13829.4元、13352.85元),崔先启小作坊4—5月生产作业约10天,生产时间为晚上21时左右至次日凌晨5时左右。现场检查时崔先启小作坊成品、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堆放较为混乱,厂区内地面有较多灰尘堆积,存在扬尘风险。且在2024年3月29日被要求整改后仍继续生产。

(二)崔先启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属于低小散企业(作坊)。

(一)立即整改。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责令崔先启停止生产,坂东(浙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2日对崔先启小作坊生产区域停止动力电;2024年6月9日前取缔搬离。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崔先启无照经营问题立案调查,依法查处,于2024年8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绍越市监处罚

2024】404号),行政处罚已履行

(二)约谈批评。2024年6月2日,越城区沥海街道党工委对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经济发展办相关责任人前期检查不彻底、后续监管不到位进行约谈批评。同时对坂东(浙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未有效落实出租人的监管责任进行约谈批评。

(三)举一反三。越城区沥海街道办事处要求坂东(浙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出租企业进行生态环境、安全消防等领域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工作开展核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逐一督促闭环整改,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已整改完成


4

X3ZJ202406020109

绍兴市越城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昌海生物分公司VE生产线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氯化镁溶液)以副产物名义非法出售;2.该公司顾某洪(红)非法从事经营固废行业。

部分属实

(一)经核查,昌海生物2023年4月通过实施维生素类产品连续化绿色技改提升项目,每年联产3.3万吨氯化镁溶液、1.9万吨六水氯化镁。其中氯化镁溶液质量执行企业标准《氯化镁溶液》(Q/SCH055—2022),六水氯化镁质量执行企业标准《氯化镁》(Q/SCH050—2021)(企业标准根据工业氯化镁行业标准制定)。但昌海生物提供的氯化镁检测报告,检测了总有机碳和镉、铬、汞、砷等重金属指标,不够全面。昌海生物的工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昌海生物的工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该项目已经环评审批且列入经营范围,便开展氯化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昌海生物生产销售台账资料显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27日共生产氯化镁溶液6375.46吨,开票销售6375.46吨;2023年2月17日至2024年5月9日生产六水氯化镁1389.8吨,开票销售1223.81吨,剩余库存165.99吨。主要去向为新昌县宏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宜化工有限公司、新昌县欧森化工有限公司等,经初步核实存在通过贸易中间商销售的情况,与环评中“不得向贸易中间商出售”的要求不符。

(二)经核查,浙江医药及分(子)公司员工名册中含有“顾某洪(红)”的仅有一名叫顾鑫洪的员工,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贸易五部(昌海生物销售部)经理,负责昌海生物氯化镁溶液等联产产品销售工作。经浙江医药内部问询,顾鑫洪表示,除了负责昌海生物的氯化镁溶液等联产产品销售,并未开展其他类似固废经营行为。沥海街道办事处对顾鑫洪是否存在非法从事经营固废行业进行调查询问,顾鑫洪表示未开展除公司许可业务外的类似固废经营相关行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信访所指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顾某洪(红)”存在非法从事经营固废行业的行为。

1.企业已确认已销售氯化镁联产产品的去向及用途,确保按规范使用。

2.企业承诺即日起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出售氯化镁联产产品。已开展氯化镁联产产品控制指标的全面检测,修订质量控制规程,明确检测频次。

3.企业已在门户网站上对氯化镁溶液等联产产品管理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已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

联系电话:0575-827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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