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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 斗门街道 日期: 2024 - 11 - 13 08 : 51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D3ZJ202405110029、D3ZJ202405110051、D3ZJ202405150024、X3ZJ202405250004、X3ZJ202405270010、X3ZJ202405280023、X3ZJ202406050043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信访件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是否
重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D3ZJ202405110029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金地艺境小区(金艺学府)6栋一单元业主反映,6栋电梯运行时震动噪音很大,其他楼也有相似情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艺境小区(金艺学府)6栋1单元电梯设备品牌为西子奥的斯 ,设备型号为GeN2,额定速度1.75m/s。该电梯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运行正常。2024年5月13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该电梯进行质量检测,无相关质量问题 ,无明显刺耳噪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艺境小区(金艺学府)6幢一单元住户卧室、电梯机房、轿厢内、开关门及周边5幢一单元、9幢一单元、20幢一单元电梯机房 、轿厢内和开关门等点位进行声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达标。但电梯作为特种机械类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由于电动机升降轿厢、轿厢门的开合、钢索的摩擦等因素,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声音,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拆除电梯轿厢内的保护木板,降低6幢一单元电梯运行速率,增加电梯导轨润滑,更换减震密封垫,以减小电梯运行噪声,以上工作已完成。                         2.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对艺境小区(金艺学府)电梯维保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一梯一档”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常态化开展电梯设备和内部结构清洁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噪声。                                              3.对反映人反应的6幢一单元及抽样调查5幢一单元、9幢一单元、20幢一单元电梯轿厢、电梯开关门时、机房的噪音进行检测,均符合《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23)表2中额定速度≤2.5m/S限值要求,且6幢1单元11楼居民卧室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的2类A类房间昼间标准限值要求。截止6月23日,由电梯维保单位对小区的其他所有轿厢、开关门时的噪音、机房的噪音进行检测,均达标。

已完成整改

2

D3ZJ202405110051

绍兴市越城区鸿通金都业主反映交通噪音污染严重,噪音主要来源于329国道和越东路,另外车辆经过鸿通金都桥、王家池桥时也会产生噪音污染。

基本属实

鸿通金都桥、王家池桥位于越东路上 ,越东路与329国道属于过境车流量较大道路,早高峰(7:00-8:30)由南向北从越东快速路下高架到该路口左转弯的流量平均达4000余辆。高峰时段,为保障越东快速路与地面主干道通行优先,对进出鸿通金都小区的车辆进行临时管控,造成小区进出车辆等待时间较长,鸣笛现象时有发生。对鸿通金都小区靠近越东路和 329国道一侧声环境质量进行检测 ,结果达标。但交通噪声仍会对周边小区产生影响。

1.在越东快速路下坡匝道至地面道路延长增置约12.5米左右隔音墙。                               2.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袍江交警大队对从该路口进入禁货区的货车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变更审批减少该路口货车通行量,截止6月底减少审批203辆。                                 3.落实6名警力在早晚高峰对路口全力开展疏导、事故快处,保障车辆快速有序通行;加大巡逻力度,在该路口显著位置设置缓慢行车、禁止鸣笛标志。                                          4.已通过FM103.5电台在重要时段进行文明行车宣传。

已完成整改

3

D3ZJ202405150024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璜山北村东南边山脚处存在一家处理建筑垃圾的工厂,对该工厂是否有合法环评手续存在质疑。

部分属实

经调查,被举报对象越城区斗门街道璜山北村东南面山脚处为空置地块,场地上堆放有废旧纸箱、废旧纸管、塑料托架及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处理建筑垃圾的工厂,存在闲置土地综合利用管理不到位、垃圾未完全覆盖的情况。

1.2024年5月16日上午斗门街道办事处已督促两家小作坊做好该空置场地上废旧物料及建筑垃圾的清离。目前,东侧常文清已将场地物料清离;西侧张永琴于2024年5月22日已将露天废旧物料覆盖并做好堆场保洁。
2.斗门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璜山北村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闲置土地的巡查与管理。
3.新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辖区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监管,严把建筑垃圾行业审批关、严控建筑垃圾企业处理管理关,定期开展辖区建筑垃圾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违法违规堆放、处置垃圾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已完成整改

4

X3ZJ202405250004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荷湖村王某龙分别在九花地、大平顶、王山岙、莲花池、马山湾原高产良田(现被砖瓦厂取土20亩左右,且深度约有30米)处偷倒污泥120万方,其中王山岙至今仍有大量污水,污染荷湖村江(运河)。

部分属实

1.绍兴广裕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在马山湾、大平顶和王山岙堆放土方共24万余立方米,两次土方堆放均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签订正式协议,不存在偷倒行为。2015年荷湖村向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提供弃土场,在九花地、莲花池堆放河道拓浚土方(泥浆)25.88万立方米。因2019年建筑渣土行业主管事项尚未下放,对堆放建筑渣土的核准事项并无明确规定,且荷湖村与堆放渣土方签有协议,实地勘查中未发现违规堆放渣土情况,实际堆放效果与项目描述的场地平整、回填一致。
2.大平顶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茶园、采矿用地,现场大部分为植被有序覆盖;马山湾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王山岙2019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现场绝大部分为树木、植被有序覆盖;九花地2014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茶园,现场部分为树木、植被覆盖,部分种植农作物;莲花池2014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水田,现场为有序种植农作物,小部分为坑塘水面。其中马山湾2009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和河流水面,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采矿用地,非高产良田。信访件提到的砖瓦厂为荷湖砖瓦厂位于马山湾区域,2012年已关停,2013年已爆破拆除。
3.荷湖村江经核实为三江大河部分水域,不属于杭甬运河。王山岙地类性质为林地,地块被树木、植被覆盖,未发现排水沟渠和污水。

1.斗门街道已专项研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土方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对周边土壤及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已完成对土方堆放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2.做好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巡查执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村居的渣土处置行为,杜绝偷倒行为发生。

已完成整改

5

X3ZJ202405270010

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斗门街道荷湖村傅某田、傅某彪等人,从2016年到2020年在荷湖村(九花地、胡里头、大平顶、王山岙、马山湾)五个地方堆土150万方左右,占用耕地、林地、偷倒污泥。如今堆污泥的五个地方,一到下雨天,黄色的污水从污泥中流出来,漫天恶心臭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1.绍兴广裕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在马山湾、大平顶和王山岙堆放土方共24万余立方米,两次土方堆放均经荷湖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签订正式协议,不存在偷倒行为。信访件中胡里头实为“湖里”,其中堆放土方的地块即王山岙地块,未发现该区域有其它堆放情况。2015年荷湖村向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提供弃土场,在九花地堆放河道拓浚土方(泥浆)。荷湖村与堆放渣土方签有协议,实地勘查中未发现违规堆放渣土情况,实际堆放效果与项目描述的场地平整、回填一致。
2.经核实,大平顶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茶园、采矿用地,现场大部分为植被有序覆盖;马山湾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王山岙2019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现场绝大部分为树木、植被有序覆盖;九花地2014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茶园,现场部分为树木、植被覆盖,部分种植农作物,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臭味散发现象。

1.斗门街道已专项研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土方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对周边土壤及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已完成对土方堆放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2.做好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巡查执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村居的渣土处置行为,杜绝偷倒行为发生。

已完成整改

6

X3ZJ202405280023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荷湖村村民反映:2016年至2020年堆土承包商王某龙在该村九花地、胡里头、大平顶、王山岙、马山湾五个地方堆土150万方左右,雨天污水横流,散发臭味。

部分属实

1.绍兴广裕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在马山湾、大平顶和王山岙(胡里头属于王山岙地块)堆放土方共24万余立方米,两次土方堆放均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签订正式协议,不存在偷倒行为。2015年荷湖村向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提供弃土场,在九花地堆放河道拓浚土方(泥浆)。因2019年建筑渣土行业主管事项尚未下放,对堆放建筑渣土的核准事项并无明确规定,且荷湖村与堆放渣土方签有协议,实地勘查中未发现违规堆放渣土情况,实际堆放效果与项目描述的场地平整、回填一致。
2.大平顶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茶园、采矿用地,现场大部分为植被有序覆盖;马山湾2018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工业用地;王山岙2019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现场绝大部分为树木、植被有序覆盖;九花地2014年变更调查地类性质为林地、茶园,现场部分为树木、植被覆盖,部分种植农作物,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臭味散发现象。

1.斗门街道已专项研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土方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对周边土壤及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已完成对土方堆放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2.做好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巡查执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村居的渣土处置行为,杜绝偷倒行为发生。

已完成整改

7

X3ZJ202406050043

绍兴市越城区鸿通金都业主来信反映:一幢三单元受329国道、越东快速路、于越快速路交通噪音污染严重。大型车辆空载经过鸿通金都与南岸花园或云海人家(衔接)的越东路上桥梁连接缝处时,会产生“哐当”的噪声,晚上后半夜扰民尤为严重。越东快速路有南往北的车辆也会产生“哐当”的噪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解决。

基本属实

经核实,329国道、越东路一直以来属于过境车流量较大道路,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鸿通金都1幢3单元西侧楼顶点位昼间噪声60分贝,夜间噪声52分贝;鸿通金都8幢3楼西侧房间外点位昼间噪声64分贝,夜间噪声53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但噪声检测值易在瞬时升高,容易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噪声主要来源是内部物件振动引起的。同时鸿通金都小区西门口南侧越东路上有5个井盖出现松动现象,在车辆经过时也会产生“哐当”的噪声。

1.在越东快速路下坡匝道至地面道路延长增置约12.5米左右隔音墙。
2.2024年6月8日绍兴市城投集团已安排项目建设单位在对出现松动情况的5个井盖进行修复,同时对329国道与越东路路口周边其他井盖进行全面摸排检查,
3.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袍江交警大队常态化对从该路口进入禁货区的货车通行证进行全面梳理,对可通过其他道路进入的,一律变更审批,从其它路口绕行,减少货车通行量,截止6月底减少审批203辆。

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5-8840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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