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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第四批)

信息来源: 斗门街道 日期: 2024 - 12 - 01 15 : 13 浏览次数: [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D3ZJ202405220042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信访件基本情况

是否
属实

是否
重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D3ZJ202405220042

绍兴市越城区江中路与马海路交叉口东面100米的金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审批手续,产生粉尘、噪音影响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绍兴金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经环评审批和验收,但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生产车间配有喷淋设施,部分已老化,未按照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配套落实环保设施;砂石、水泥等原料堆放未完全覆盖,存在一定扬尘污染风险;企业厂界已装有部分隔音栏,但生产时设备运转及车辆进出存在一定噪声影响。

1.已对企业涉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督促其加快办理排污许可证。
2.督促该企业落实相关扬尘管控措施,目前已对场地内砂石原料进行全覆盖,并更换老化的喷淋设施。
3.督促该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进一步落实降噪措施,已加长厂界隔音栏。
4.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开展噪声、废气检测,经检测,金厦厂界东、南、西、北侧的噪声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制要求;废气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575-8840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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