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绍兴滨海新区(绍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绍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总面积42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绍兴滨海新区江滨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新区片区,托管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斗门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和沥海街道等十个街道。
总体定位:“一极三区”,其中“一极”指大湾区发展重要增长极,“三区”指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杭绍甬一体化发展先行区、杭州湾南翼生态宜居新城区。
产业规划:培育发展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以及智能家居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印染、化工、黄酒等传统产业,全面发展现代商贸、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康养休闲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链、5G及人工智能产业链等特色产业链。
规划结构:规划构建形成“一心、三轴、四区、多点”空间结构。“一心”即滨海新区发展核心;“三轴”即产业生长轴、产业联系轴、产业复合发展轴;“四区”即高新片区、袍江片区、江滨片区、镜湖片区;“多点”即打造生物医药、绍芯谷、未来车城、孙端、综保区、两湖、集成电路、迪荡、稽山智谷等多个发展重要功能节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①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现状调查及演变趋势分析;②规划方案及资源环境协调性分析;③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④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论证;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⑥公众参与调查;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箱、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12022802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电话:0575-8918120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电话:0571-87992686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电话:0575-89180219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