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
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的通知》(绍市交发〔2023〕100号)和《关于印发〈越城区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绍越交强区专班〔2023〕3号)文件精神,浙DK1690等11辆货车符合提前淘汰补助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57589297971。
关于第一批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