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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好客田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德式咸猪肘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 产业保障局 日期: 2025 - 01 - 23 16 : 54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上海好客田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德式咸猪肘的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本局依法对上海好客田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生产经营的德式咸猪肘进行监督抽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No:202458084)显示德式咸猪肘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11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冷库发现两批次德式咸猪肘共446袋,本局对另一批次的德式咸猪肘进行委托检验(检验消耗2袋),检验判定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共生产463袋(1kg/袋)不合格的德式咸猪肘,其中4袋德式咸猪肘用于抽检,1袋用于留样,12袋用于内部试吃,446袋存放于冷库内,未对外销售。

当事人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2、没收不合格食品444袋;3、罚款人民币70000元。

本局于2025年1月17日向上海好客田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送达了绍越市监处罚〔2025〕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绍兴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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