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规定,依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经济发展局监管能力和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执法监督,完成以下工作指标:一是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掌上执法”“办案系统2.0”应用率、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三是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100%。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撤诉、零败诉”。
(二)主要任务
落实重点专项治理的全员监督检查执法制度。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采取分级分类、重点抽查的检查形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燃爆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高风险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作业以及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风险较大、基础薄弱、管理较差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具体监督执法检查由应急保障中心落实,采用全员执法形式。
形成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统一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使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版)”进行案件办理、执法信息录入归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决定书裁量释法说理,采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送达”模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做到检查与服务并行,执法与普法同步。
形成上下联动的违法行为督促落实工作制度。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如移交属地街道处理的,应持续跟踪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以及立案查处情况;如属地街道发现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应有应急保障中心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形成执法闭环。
二、总体要求
(一)实施精准执法
针对国家明确的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领域,从“人员素质、工艺设备、作业环境、管理水平、风险隐患、工伤事故”等要素细化,评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企业分级管控制度。
(二)推行联合执法
把“综合查一次”列入2025年度执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检查制度,联合综合执法、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扰企频次,同时完善行刑衔接会商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刑衔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
(三)规范委托执法
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检查数、处罚数等指标全部纳入镇街“安全生产管控力风险管控”指数。严格规范入企检查执法次数,加强对镇街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推行委托执法网上办案流程,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审批、调查报告、法制审核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把关。
三、监督检查安排
目前,经济发展局在编在岗5人,依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要求。2025年局纳入执法计划4人(5人*80%=4人),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05天, 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对象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等装备配备情况等因素,按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1.5天(包括路途时间)测算,确定2025年度安排监督检查单位35家。按照重点检查单位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21家,一般检查单位14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
2025年列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企业共21 家(详见附件),主要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经营企业,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液氨制冷、冶金有色),本辖区内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
(二)一般检查安排
2025年列入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企业14家,主要涉及“三类园区”(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三类型企业”(厂中厂、租赁生产、生产仓储生活“三合一”)、票据经营企业、第三方安全评价单位、机械、纺织企业等。
(三)对象确定
重点检查对象由行政执法队汇总。一般检查对象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在执法平台上抽取并公示。局检查的企业与省、市级检查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
(四)检查内容。主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确定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案,使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应监管事项的检查表单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对其社会化服务机构实施服务责任倒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相关科室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检查任务分工。
(二)严格规范执法
加强过程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前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在对重点检查企业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网站、新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执法公示等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docx
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