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塑料制品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绍兴市柯桥区振众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东路18号现有2#厂房4楼1500m2生产车间实施项目,项目新购置注塑机、粉碎机、喷涂流水线、内喷机和冷却塔等设备,采用注塑、喷涂、烘干、粉碎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万套塑料包装瓶的生产规模。预计可增加年销售2000万元,利润15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注塑废气,静电除尘粉尘,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2、废水
冷却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
边角料、次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UV灯管,污泥,废液,喷枪清洗废液,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4、噪声
注塑机、涂装线、内喷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年整体更换一次,当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破碎粉尘:破碎工序在密闭破碎机内进行,只有极少量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即可;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静电除尘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喷枪清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水性漆喷漆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水喷淋装置(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3、噪声
①合理布置车间平面,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尽量靠车间中央布置;②在生产作业期间关闭车窗;③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④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废
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UV灯管,污泥,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符合要求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做好台账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塑料制品搬迁项目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车间用途为工业,因此能够符合区域相关规划,同时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此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5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5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5月26日开始到2025年6月5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57130022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东路18号
联系人:孙剑强
联系电话: 15968553330
附件:
美鑫公示稿.pdf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pdf
绍兴市美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