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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四举措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信息来源: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 日期:2018-08-31 10:0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是建制度定规矩。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城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经费和公务接待等综合性公务支出的审批制度以及报销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支出制度和细则装订成册,人手一本,将制度规范宣传到位。

    二是控预算缩开支。加强部门预算控制,编制部门预算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单列,按照定额标准和限额,将“三公”经费统一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单独分项列示,确保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杜绝在预算之外摊派、转嫁相关费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各类不必要的开支。

    三是明职责细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经费的经办局(办)落实经费管理主体,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支出;办公室加强经费统筹管理,切实做到勤俭节约;财政局加强经费报销复核关,重点审查支出标准的合规性和财务票据的真实性;纪委监察、审计等单位加强公务活动经费的监督审查。

    四是常自查促成效。根据《绍兴滨海新城公务支出自查、自审、自纠管理办法》,适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自审、自纠长效管理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联查处理机制,杜绝公款吃喝,杜绝奢靡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活动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阳光运行。(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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