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更多>>
关于绍兴综合保税区商务配套中心...
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成交公示
江风雅颂府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
双安路西段新建工程批前公示
关于绍兴裕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9...
2024年4月滨海新区保障性租...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
  新区动态 更多>>
正风肃纪不停歇,清风正气护佳节
滨海新区召开2024年第8次主...
温暖在滨海新区调研现代纺织产业...
追觅机器人长三角产业基地项目签...
滨海新区探索校企合作新方向 共...
滨海新区召开2024年第4次党...
滨海新区召开招商工作专题会议
筑梦马海、潮涌未来!滨海新区马...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绍兴滨海新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 2024 - 06 - 03 15 : 0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积极响应绿色消费理念,进一步推动滨海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征集与修订工作,制定《绍兴滨海新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通过邮件将意见邮寄至绍兴市越兴路7号绍兴综合保税区海关大楼212室,联系电话:0575-85211899。

绍兴滨海新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绍兴滨海新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要求,全力推动新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现制定滨海新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力争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20%,渗透率达到45%;家电零售额增长6%,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完成市定目标。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7个。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万辆以上,渗透率达到5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1万辆,二手车交易量5万辆;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2个,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个。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滨海新区范围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细则为准)。(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街道办事处参与,不再列出)每年组织开展汽车类大型促销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对汽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给予奖励。对参加新区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展销活动的,每个展位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以细则为准)。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对汽车销售业绩提升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深入推进全国汽车商贸流通综合改革,建设集商贸、产业、体验于一体的汽车产业综合体。(未来车城开发建设专班、综保服促中心、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鼓励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化经营,组织开展汽车展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对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全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产业保障局)

2.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险定价机制。满足居民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增加适合消费新业态的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保障新能源汽车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销售服务网络下沉等融资需求,提升新能源车险承保、理赔服务。(经济发展局(金融办))

3.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用电优惠,新区2024年新增充电枪60根,其中乡村地区30根,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 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经济发展局)规范汽车后市场配件流通秩序,拓展汽车配件流通渠道,构建多渠道、多业态的汽车配件流通网络。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加强售后维修等人员管理培训,提供规范的维护维修服务。(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4.完善拆解回收体系。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汽车保有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布局有经营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保服促中心)深化车辆注销一件事改革,鼓励老旧机动车、废弃汽车通过“车辆注销一件事”平台报废注销,在换购新车时通过平台获取补贴所需证明。(综保服促中心)对再生资源回收规模企业,建设符合要求的电动车回收网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

5.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按要求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为相关企业顺利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提供支持。(税务局)实现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异地交易、异地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实现车辆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传递。会同二手车行业协会,探索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指导企业做好备案、许可证申领。(综保服促中心)鼓励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化经营,对新注册且当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并月度新增入库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6.发挥财税政策引领作用。发放消费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单笔补贴最高1000元(具体补贴标准以细则为准)。鼓励家电大卖场、专卖店等在新区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对举办1000平方米以上并在新区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展销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10万元/场一次性奖励(具体补贴标准以细则为准)。(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综保服促中心、产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7.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新区内家电向绿色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创新设计引领消费提升,遴选一批贴近市场终端需求的好产品好设计。(经济发展局)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新区全年组织至少1场。鼓励企业通过淘宝、抖音等平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综保服促中心)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产业保障局)

8.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结合新区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并根据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落实用地保障。(规划建设局、综保服促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等专业回收网络,拓宽回收渠道。引导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回收资源。鼓励现有回收企业依托已经建立的分拣设施和回收服务网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技术水平。(综保服促中心)到2027年至少建成1处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的再生资源回收固定分拣中心,并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

(三)促进家居家装以旧换新

9.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综保服促中心、财政局)指导金融机构结合消费应用场景,创新线上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支持智能家居家装等绿色消费。探索数字化转型模式,推动数据信息融合应用,支持线上纯信用消费信贷产品,支持消费供应端中小微企业获得优惠的金融服务;强化政银企合作,支持开展消费券、优惠购活动,推动消费应用场景创新,提升消费体验。(经济发展局(金融办))

10.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开展存量房装修专项行动,鼓励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加大家具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水性涂饰、静电粉末涂饰、光固化涂饰等工艺和装备。做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奖补兑现,生产的建材产品当年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三星级的建材生产企业,奖励15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完善《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研究推广健康、环保、安全、绿色的低碳建材,指导建材企业登记入库“筑采云”平台。对绿色建材企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规划建设局)鼓励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将家装样板间推广情况作为推荐省级、市级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重要评价指标。(综保服促中心、经济发展局)

11.支持重点领域换新。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规划建设局、综保服促中心)鼓励既有建筑改造翻新或二次装修时采用装配化装修,当年新开工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补助,当年新开工整体实施装配化装修的钢结构住宅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补助。(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继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愿改尽改。(社会工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做实做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二)规范活动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消费、套取资金、哄抬物价行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社会舆情,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行为。

(三)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监管,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确保补贴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分享: